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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到期数千租户被要求腾房 高新区公租房:受新政影响

时间:2019-01-17来源:互联网 作者:编辑 点击:
签了多年的租房合同,突然收到通知要腾退公租房,西安高新区多名公租房租户表示对此无法理解。 租户:公租房合同没到期被要求退房 李先生在西安高新区一家企业工作,2017年他申

签了多年的租房合同,突然收到通知要腾退公租房,西安高新区多名公租房租户表示对此无法理解。

租户:公租房合同没到期被要求退房

李先生在西安高新区一家企业工作,2017年他申请了位于软件公寓的一套40多平方米的公租房,通过审核后与出租方签订了3年的租房合同,租金每月600多元。

从2017年9月至今,李先生一直住在软件公寓。近日,李先生接到物业通知,他的公租房资格被取消了,房子要退掉,他可以到物业领取高新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下发的通知。李先生有些困惑,他签订的3年合同还没有到期,怎么就让退房呢?

郑先生也是软件公寓公租房的租户,他签了5年的租房合同,但同样收到了要求退房的通知。郑先生说,他咨询得知之前申请公租房,并没有收入限制,现在增加了每月4680元的收入限制,所以很多人都不再符合租住公租房的条件。但是他认为,既然已经签订了合同,就要按合同执行完。

李先生说,他到物业领取通知时发现,物业前台放着一大堆要求退房的通知。通知的内容大概为:经审核,您已超出高新区公租房收入联审标准。根据相关规定,您已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保障资格,请在规定时间内腾退已承租的公租房。

管理中心:腾退主要受公租房新政影响

高新区公租房管理方一工作人员表示,本次年底腾退公租房涉及人数很多,达到几千人,主要是受2018年5月公租房新政影响。以前申请公租房,只审核租房者名下的房产和车辆,新政策则增加了收入限制,因此很多之前申请公租房的就不符合条件了。另外,此前在租房合同中明确规定,管理中心每年年底都会随机进行复核,如果申请人不再符合条件就要终止合同腾退公租房。

根据高新区“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资格联审及房屋摇号工作的通知”规定,高新区公租房联审标准有收入标准、车辆标准、住房标准三项。其中收入标准为:单身人员月收入标准为4680元,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4290元,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3900元(收入标准根据西安市对租赁型保障房现行收入标准的调整而调整)。车辆标准为: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有车辆的,单价低于15万元(以购车发票为准)。住房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另外,“高新区保障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中住房标准以及超出公租房住房保障资格腾退情况说明”中规定,在高新区公租房配租资格动态或年度资格复核中,若申请人(申请家庭)在西安市主要城区购买私有产权住房且超出公租房配租保障条件的、申请人(申请家庭)名下购买车辆且超出公租房配租保障条件的、申请人(申请家庭)收入标准超出公租房配租保障条件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下发《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取消通知》及《住房腾退通知书》,并按《租赁合同》中相关条款为超出住房保障条件的承租人安排3个月的搬迁期,搬迁期满暂时无法腾退的,经申请将给予不超过1年的过渡期,过渡期租金按照市场租金计租,过渡期满,必须腾退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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