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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劳动者权益保障大考 中西方答卷差距一目了然

时间:2021-08-20来源:互联网 作者:编辑 点击:
在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的全球大考中,中国提出的“劳动三分法”或将给出一个满意答案。 灵活用工人群的权益保障问题,已是世界各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焦点。随着互联网平台经济的蓬

在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的全球大考中,中国提出的“劳动三分法”或将给出一个满意答案。

灵活用工人群的权益保障问题,已是世界各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焦点。随着互联网平台经济的蓬勃发展,外卖骑手、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不断壮大,这类以互联网为支点的新型用工模式呈现出高度灵活化、自主化和多元化的状态。

西方国家在这类问题上遇到了巨大的麻烦,今年5月西班牙颁布了《骑手法》,以“一刀切”的手段将外卖员和平台全部确立为正式雇员劳动关系,但遭到包括骑手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反对。在美国,围绕网约车司机的劳动关系问题,纽约州“一刀切”式的做法也引发争议,罢工事件此起彼伏,不断上演。

面对保护平台经济发展与保障新就业者权益的双重考验,中外各自给出了自己的回答,但思路却有天壤之别。

全球抗疫,展现中西方国家政策价值差异

以新冠疫情应对为例,可以很明显看出中国与西方国家政策和价值取向的差异性。

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为止,全球累计新冠确诊病例突破2亿大关。面对疫情考验,中国政府本着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有步骤、精细化的封城、研发疫苗等举措,科学防疫,阻断传播。现在中国已是防疫效果最好的国家,没有之一。

相比之下,一些西方国家却把经济利益放在第一位,鼓吹疫情不过是“大号流感”,“一杆子”全部放行,“一刀切”式的松散防疫,不断淡化疫情风险,任由疫情像野火一样蔓延。

同样是疫苗接种,过去的一个多月里,中国疫苗接种量从9亿上升至超过15亿剂次,而美国一些州级官员却以联邦政府侵犯隐私为由,拒绝上门推广疫苗接种。

西方国家“一刀切”式的思维,蔓延到新业态从业者保障问题

实际上,除了新冠疫情之外,西方一些国家在处理新业态从业者保障等涉及国计民生的问题时,也习惯采用“一刀切”的方式。

今年上半年,西班牙正式出台《骑手法》,明确规定各配送平台需将骑手归类为雇员。尽管这使得骑手拥有更明确的法律身份,但却引发了骑手、工会和企业的强烈不满。根本原因是《骑手法》采取了“一刀切”的策略,忽略了骑手呼吁“拥有自主选择成为雇员”或者“自主选择维持个体劳动者身份”的机会。

“他们强迫我成为雇员,我以前是个体劳动者时,挣得更多,”来自UberEats的外卖员Ramon如是说,在他看来,挣到更多“到手”的钱是大部分人选择成为骑手的原因,而新法直接导致他们的工作时长被限制,“带薪假期、休息日都不足以弥补每个月少挣的钱”。

在美国一些州,新就业人群的权益保障也因为“劳动二分法”不断涌现争议的声音。2018年,美国纽约州“一刀切”判定Uber司机属于全职员工,企业应该为他们缴纳失业保险等福利。引发罢工潮。同年,在宾夕法尼亚州,当地法律却裁定Uber司机属于独立合同人,不享有员工身份该有的最低工资等福利。这样的非黑即白式的粗暴政策,引发大规模抗议不足为奇。

拒绝“非黑即白”二分法,中国“劳动三分法”彰显灵活性

与西方国家大搞“劳动二分法”造成的窘境不同,观察我国近期出台的一系列平台用工监管措施,不难发现人社部等部门在制度顶层设计上的前瞻性与合理性。

今年7月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先后共同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权益保障文件。

相关文件在传统的“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和“个人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的“劳动二分法”基础上,提出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这样的第三种劳动组织形式,使其更适用于互联网平台灵活用工形式。

据了解,这也是我国首次针对外卖骑手、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群体的劳动关系,提出“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标志着我国传统劳动法将向“劳动三分法”转型,填补了传统法规对灵活就业人员保障的制度空白。

“按照我国现行劳动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企业应当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没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都是按照民事法律调整。近些年来,随着平台经济的迅速发展,出现了大量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其中有部分劳动者工作有较大的自主性,比如说,可自主决定是否上线和接单等。但其提供劳动的过程,要遵守平台企业确定的算法和劳动规则,并受其管理。这些劳动者与平台企业之间不完全符合确认劳动关系的情形,双方之间也不是完全平等的民事关系”。在8月18日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司长聂生奎在也对“劳动三分法”的合理性做出进一步的肯定。

在北京大学法学教授阎天看来,传统的“劳动二分法”诞生于工业时代,是根据当时的用工制度来建立劳动秩序和权益保障。然而到了互联网时代,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和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已经与传统劳动方式大不相同,“平台用工的新监管措施是中国制度优势的体现,‘劳动三分法’让平台企业和新就业劳动者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我们也有理由相信,在政府政策、平台措施、法律调整的协同构建下,这份新就业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课题会以一条中国特色的探寻之路走下去,推送平台经济有序、稳定、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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