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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宁乡市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17.5万元

时间:2020-03-14来源:互联网 作者:编辑 点击:
3月10日,记者从2019年度宁乡市消费者维权工作新闻通报会上获悉,2019年,宁乡市共受理消费者各类咨询6753件,及时答复6753件;2019年共受理消费者各类平台、来电、来信来函投诉3435件,

  3月10日,记者从2019年度宁乡市消费者维权工作新闻通报会上获悉,2019年,宁乡市共受理消费者各类咨询6753件,及时答复6753件;2019年共受理消费者各类平台、来电、来信来函投诉3435件,截止2019年12月31日已处理323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17.5万元。

  从统计情况来看,2019年咨询总体数量较上年5851件上升12019年受理投诉较上年同期增长27.3%,涉及商品质量问题的投诉仍占比最大,是消费者投诉的主要方面,其中商品消费投诉2238件,服务类消费投诉1197件,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25.2%、31.5%。互联网购物157件,占服 务类13%。2019年共受理各类平台、来电、来信来函举报877件,截止2019年12月31日已处理778件,立案查处34件,责令改正744件。

  此外记者了解到,2019年受理消费者商品类投诉数量位于前五位的分别是:食品类783件,占商品类投诉35%;其它类403件,占商品类投诉18%;交通工具类341件,占商品类投诉15.2%;农用生产资料类128件,占商品类5.7%件;装饰建材类53件,占商品类投诉2.3%。受理消费者服务类投诉量位于前四位的分别是:服务价格收费271件,占服务类22.6%;文化、娱乐、体育服务199件,占服务类16.6%餐饮服务166件,占服务类13.8%;互联网购物157件,占服 务类13%。居举报类别前三位的分别是:违反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举报395件,占举报总数的45%;违反广告及虚假宣传法律法规228件,占举报总数的26%;违反价格法律法规105件,占举报总数的12%。

  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万祥介绍,消费维权工作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动力引擎,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扩大消费的有力保障;要在消费维权新任务、新挑战面前,始终保持追求高效率、高质量、高水平的工作状态,做到更加主动干事,更加激情干事,勇创新的业绩;要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维权监管、维权执法、维权调解工作上来。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消费维权工作中,要紧抓消费宣传,切实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树立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思想,切实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认真倾听消费者的心声,尽力满足消费者的诉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凝聚你我力量 共创放心消费”年主题为切入点,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为促进宁乡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我们应有贡献。(罗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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