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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文件 街道乡镇办事将享一站式服务

时间:2019-02-01来源:互联网 作者:编辑 点击:
就业和社保、不动产登记、户籍管理、危(旧)房改造……这些人们关心的重点事项,将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中办、国办近日印发文件,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

就业和社保、不动产登记、户籍管理、危(旧)房改造……这些人们关心的重点事项,将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中办、国办近日印发文件,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乡镇、街道将实现“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也将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这个旨在提升基层管理水平的《意见》中,综合设置基层审批服务机构和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为了首要的两项任务。

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有何积极意义?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哪些影响?湖南在相关领域有没有先行探索?

乡镇和街道“一站式服务”

老百姓办事更方便快捷有效率

规定:根据《意见》,在整合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乡镇和街道党政综合(便民)服务机构与服务平台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

紧扣城乡基层治理,聚焦基层党的建设、乡村振兴、精准脱贫、新型城镇化等重点工作以及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不动产登记、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乡村建设、危(旧)房改造、古村(屋)修缮、改水改厕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解读:“加强乡镇和街道党政综合(便民)服务机构与服务平台建设,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让老百姓的很多事情更好办了,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这是为人民服务更细致更真切的关怀。”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政策与安全研究所教授毛寿龙说。

“当然这还要求乡镇和街道一级更深入基层,贴近了解群众需求。”毛寿龙认为,基层各类机构、组织要转变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通过走村入户,对接社区,深入一线了解群众需求,客观公正做好计划和设置服务工作明细,整合基层网格管理和指挥平台,大力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

实践:去年下半年,湖南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9个镇被纳入改革范围。这包括了长沙县黄花镇、浏阳市永安镇、衡南县三塘镇、祁阳县黎家坪镇、桃江县灰山港镇、冷水江市铎山镇、汨罗市弼时镇、洞口县高沙镇、洪江市安江镇。《实施意见》其中一项改革,便是推进集中审批服务和综合行政执法。

黄花镇所在的长沙县,制订了赋予黄花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将56项权限拟通过直接赋权、委托授权、授权派驻机构、服务前移等方式下放到黄花镇实施,全部进入黄花镇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最多跑一次”,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下放权限接得住、管得好。

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

有利于政策在执法层面真正落实到基层

规定:《意见》对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也作出了相关要求。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整合现有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和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

解读:“这是针对目前乡镇、街道一级基层执法主体地位缺失和执法力量薄弱的现实情况而采取的措施。”毛寿龙告诉潇湘晨报记者,执法队伍下沉一线,有了执法手段,事情“管得”更细,有利于政策在执法层面真正落实到基层。

实践:《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浏阳市永安镇也在改革范围。此前,潇湘晨报记者向浏阳市编办了解到,在此前的行政体制下,永安镇在财政、行政审批、城市开发、人事、户籍管理等方面权限较弱,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比如永安镇在规划建设、土地交易审批、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安全生产等社会管理事项以及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环境监察执法等行政执法事项方面自主审批权限较小,在一定程度上为企业发展需求和民生事务办理带来不便,不利于提高行政效率。”

浏阳市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永安镇将在园镇融合上进一步探索,同时通过改革体制机制,更好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并推动镇域经济社会发展。在产业发展的基础上,更好地推动城镇建设和管理。”

其他要点

明确乡镇和街道执法主体地位

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赋予乡镇和街道,由省级政府统一制定赋权清单,依法明确乡镇和街道执法主体地位。各省区市可在试点基础上逐步统一和规范赋权事项,成熟一批,赋予一批,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多网合一”建立统一指挥平台

《意见》还规定,将上级部门在基层设置的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网格,依托村(社区)合理划分基本网格单元,统筹网格内党的建设、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等工作,实现“多网合一”。

《意见》明确,强化党建引领,将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网格上,选优配强支部书记或党小组组长。合理确定网格监管任务和事项,科学配置网格员力量,实行定人、定岗、定责。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提高网格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整合现有设在乡镇和街道的党的建设、综合治理、社区治理、数字城管等各系统指挥信息资源,建立一体化的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

全面清理各类“责任状”和考核评比

上级部门不得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方式,将工作责任转嫁乡镇和街道承担。省级党委要组织力量对上级与乡镇和街道签订的各类“责任状”和考核评比等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统一规范针对乡镇和街道的评比达标、示范创建等活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除中央和省级党委明确要求外,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乡镇和街道设置“一票否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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